当前位置: 弗里敦 >> 弗里敦政治 >> 德国警方伪造了一个车祸现场,没想到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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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国东部勃兰登堡州的上哈弗尔(Oberhavel)警方与当地一家媒体机构合作,在德国交通安全日这天制造了一场假的交通事故现场,以测试路人的反应。
警方在一段国道旁的路边摆放了一个受损和翻倒的小汽车。为了看起来更加逼真,车中的两名女演员和汽车都被涂上了血浆,假装遭受车祸。
假车祸现场周围被警方隐藏安装了7个摄像头,警方躲在不远处,拦住那些驶过现场却没有停下来提供帮助的车主。而在停下车的路人开始提供帮助时,警方会现身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
警方估计应该会有一半的路过车辆看到车祸现场后会停车提供帮助。没想到经过事故现场的10辆车中,大多数都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驶过。只有一辆车停车,车主夫妇下车后拨打了,并安慰了两名"受伤"的年轻演员。
还有一名摩托车骑手向另外两名路人招手寻求帮助,他们拿着急救箱向事故汽车走过来。
警务专员穆勒(RobertMüller)表示:许多司机根本解释不出为何没有停车提供帮助。与这些司机的谈话可以看出,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事故发生后急救措施的重要性,但他们仍然选择继续开车。而一些司机的借口是,他们无法在事故地点急刹车,计划会在下一个可能停车的地方停下来。
不过,联邦议会的法律专家弗里瑟(Frieser)接受德国《图片报》采访时批评了这起伪造事故:如果警方计划类似的行动,他们应与ADAC或ACE这些交通俱乐部进行合作。因为这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畴。但警方却认为此举十分必要。当日警方的领队科瓦德告诉媒体:提高宣传度很重要,能人们更了解认知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做出正确的反应。
德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人们有义务停下来提供帮助。不伸出援手之人要面对一年的监禁或交罚款。如果“见死不救者”是事故肇事者、当事人亲友,后果可能更为严重。因为这时他们涉嫌犯下“过失伤人”或“过失杀人罪”,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甚至可能面临高达十年乃至十五年的刑期。当然,法律规定也并非不近情理。在有些特别情况下,不施援手是可以的,比如情况可能会对救援者本身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或者现场已经有足够人手进行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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