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敦

第九十二夜当一辈子好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发布时间:2020/1/21 19:48:26   点击数:

当一时好人很容易,如果当一辈子好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20世纪最着名、最多产的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用《问题的核心》这本长篇小说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当一辈子好人的感觉。

什么是好人呢?

心地善良、心存悲悯、乐善好施、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富有责任心,如果一个人一辈子都坚守并且践行着这样的信念,他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好人了吧?

另外,一辈子做些好事很容易,但是一辈子都不做伤害别人的事很难,一个人如果从来不忍心也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那他也是个好人了。

书中的男主角斯考比完全符合以上两条标准,然而他却活得不快乐。

故事发生在二战期间,亨利.斯考比是正直虔诚的天主教徒,也是一名来自英国的中年白人警察,在大英帝国的西非沿海殖民地工作(书中这是一个未命名的非洲地区,格林后来说故事发生在塞拉利昂的弗里敦,这也是他曾驻扎过的地方)。

格林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远离主流社会的非洲作为故事背景呢?换成欧洲或者读者熟悉的地方难道是更好吗?

格林之所以选择非洲,表明他要为制造一个让主角备受精神折磨的环境,而西非殖民地最合适不过了。

那个地方一年只有两种季节,要么是在高温下炙烤的旱季,要么是被燠热的雨水蒸煮的雨季。在难熬的季节结束时,人们总会为即将面对下一个难熬的季节而倍感折磨,但又无法逃离,只能疲惫不堪地重复着望不见尽头的循环。而且到处都是老鼠、蟑螂、蚊虫、霉菌和疟疾,就连食品柜也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得把四脚浸在装满水的搪瓷碗里,才能防止蚂蚁爬上来。

以上种种加剧了环境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环境往往会影响当地人的行事方式,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性格——即使是信仰坚定的圣人,在炼狱里待久了,也难免会有些许的堕落,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这样熬人的环境,斯考比却安之若素,淡然地、没有野心地待了整整十五年。斯考比认为它是天堂吗?恐怕不是,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在这里待了太久,已经习惯了,不愿再去改变了。

然而斯考比的妻子露易丝却不想再忍受这样愁惨的生活,首先闹起了反叛。面对斯考比晋升专员无望,眼看着只能指望可怜的退休金过不体面的生活,虚荣的理想主义者露易丝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离开这里,去南非旅行。好像很多人都习惯用逃避的方式解决问题,在一个地方生活乱成一团的话,那就换个地方,在他们心中,只要彻底离开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全新的开始。

去南非的船票很贵,相当于斯考比好几年的薪水,而且还是在他不吃不喝的前提下。不过斯考比却下定决心满足妻子的奢愿,只因他一辈子都受着怜悯和责任的支配。

露易丝的自私、丑陋以及种种惹人厌的举动都会引起斯考比的爱怜,每到这样的时刻,他对她的怜悯和责任感,就激化而升为爱情。怜悯,让斯考比能够接受(不是忍受,忍受是一种不愿做又不得不做的行为)妻子的一切,照单全收她所有的负面情绪和让人反感的行为,并且将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归到自己身上——“她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都是因为我呀!”

斯考比本来认为爱同相互了解是有关系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知道没有谁能够了解另外一个人。爱本是一种想了解别人的愿望,只是因为不断失败,这种愿望很快就死亡了,爱或者也随着死去,或者变成了痛苦的情谊,变成忠贞、怜悯.....

如果说相爱的温度像火焰一样,斯考比夫妇之间的感情估计已经到了冰点,但因为他们是老派的英国人,更是传统的天主教徒,即使他们不喜欢彼此了,也是选择将不满埋在土里,默默地数着日子,直到死亡将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手中夺走(或者说是解放),这样的婚姻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也许就是“安静的绝望”吧。

面对妻子天天没完没了地向他哭诉想去南非,他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即使收受一次走私犯贿赂就足够他支付半张船票了),他去银行申请贷款,然而却被经理以根本还不起为由拒绝了,最后不得不违心向叙利亚奸商尤瑟夫借钱以满足妻子的虚荣心,而没有心机的人与魔鬼做生意,最终的结局是可以预料的——一步步被拖入深渊,走向不受控制的坠落。

在这本书中,格雷厄姆·格林采用他最擅长的方式来制造冲突:一个恪守圣人般道德准则的好人遇到诱惑,屈服于诱惑,内心天人交战的故事。

在送走妻子之后,斯考比对一名他救起来的在海难中生还的年轻寡妇海伦产生了怜悯(噢,又是这该死的怜悯)。

海伦很丑,脾气也很臭,但是这种丑相却是缚在斯考比身上的枷锁。面对美丽、聪明的人,斯考比觉得他们有能力过好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任何帮助。只有这些被世人所轻贱鄙夷的脸,才会让斯考比油然而生出一种真诚的怜悯和责任,他始终觉得自己人生的义务就是帮扶他们。

每次面对海伦时,斯考比都感觉自己对她的责任正像晚潮一样把自己推到岸上,随着潮水一遍一遍将他冲刷着,他因怜悯而爱上了海伦。

斯考比向海伦发誓要让她快乐幸福,过后,他记起了自己也曾许下一个与之相悖的誓言——他还有妻子,他也曾发誓要让妻子露易丝快乐幸福。

恋情总是始于别样的欢愉,然后殊途同归。不久之后,这段婚外情变得和婚姻一样令人想逃离。斯考比似乎又多了一份沉重的责任,而不是一个让人身心愉悦的伴侣。生活从四面八方向斯考比挤压过来,他再一次不由自主地陷入了被责任包围着的、无法排解的孤独。

可怜的斯考比,怜悯像是他心头上一块溃疡,他永远也不能把它去掉。根据自己的经验,他知道热情会泯灭,爱情会消失,但是怜悯却永远停留在那里,无论什么也不能使怜悯消减。生活的条件培养着它。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不需要怜悯——那就是他自己。

几个月后,妻子露易丝回来了,斯考比在履行对于两个女人的责任时感到愈发疲惫。与此同时,妻子非要和他一起去领圣体(我不了解天主教,应该类似于佛教中的受戒?可能领完圣体就不能做违反教规的事情了),斯考比找借口拖延几次之后,再也无法推脱,为了让妻子心安而违心地领了圣体。

期考比还受到奸商尤瑟夫的胁迫而协助走私,在职业生涯中破了戒。明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仆人被尤瑟夫杀害,也不敢阻拦,更不敢揭露尤瑟夫的罪行。

经历这一连串的脱轨之后,负罪感将斯考比逼上了绝路,问题的核心都在他一个人身上,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自杀。

不过一个领了圣体的虔诚天主教徒怎么能自杀呢?自杀意味着甘愿堕入地狱,与教义相违背。于是斯考比精心策划了自己的自杀,让它看起来像是心绞痛发作而死,他还特意在日记中写下很多骗人的话(伪装成自己失眠已久而导致心脏病突发)。

然而这精心策划的证据却没瞒过另一个细心的人的眼睛(那个人是谁?他又有什么故事呢?我卖个关子,在书中寻找答案吧),斯考比死后,真相被揭穿了,他费尽心思给自己身后保留的最后一份体面也消失殆尽。在活着的时候,他背负着一身重量,不被任何人理解,死后依旧被人误解,唯一一点可以宽慰的,就是这一身的重担终于卸除了。

什么是悲剧?主人公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悲惨的结局。按照这个标准,斯考比的一生应该算是悲剧的一生,他一辈子都像一个活在阳光下却没有影子的人,当他找到自己的影子时,却无法带着影子一起生活。

格林的成就不仅仅在于他将斯考比视为一个高度同情和道德的人,而且他表明他与其他任何人一样复杂和自我,以及如影随形般内在的矛盾。

斯考比是罪人吗?在这本书中我们找不到他犯过什么大罪,通奸、协助一次走私、怀疑自己的仆人、违反了教义,这些其实并不是多么致命的错误。而且斯考比也不认为自己有罪,他并不需要请求上帝的宽恕,他的灵魂也没有罪需要卸下来。

但是他的一生却被唯一沉重的负担所累,那就是无来由的怜悯。

斯考比对他所关心的人只有善意,其实这在天主教的范围内,他已经犯下了骄傲的罪。斯考比试图拯救别人于苦难之中,这时,他已经篡夺了上帝的角色,这些尝试注定要失败——因为与全知视角的上帝不同,斯考比无法预见行为的后果。

格林于年出版了这本书,当时法西斯主义已经失败,共产主义在整个东欧风头正劲。《问题的核心》是他对那些对于人类苦难提出无神论解决方案的的人的回应:没有上帝,仅靠人类的同情心和怜悯远远不足以治愈我们所造成的伤害。

不过话说回来,这本书之所以为经典,并不在于格林的宗教倾向,而是他写出了普适的真相——每个人都有着复杂的自我,面对内在矛盾时也会有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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