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弗里敦 >> 弗里敦交通 >> 赣南师范大学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市。学校创办于年6月,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学校是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也是江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现占地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余元,图书馆藏书余万册。设有19个教学学院,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1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余人,其中研究生近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余人,博士教师余人;有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人,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等2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办学宗旨,获批2个国家特色专业、2门国家精品课程、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荣获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和1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近16万名“信念坚定、作风扎实、专业过硬、勇于开拓、甘于奉献”的毕业生。年12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以评促建、以评促强的典范”。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屡获大奖,其中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等竞赛一等奖余人次;连续7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
学校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13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中美柑橘黄龙病防控合作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办了全国高校首个专门研究红色文化的学术刊物《红色文化学刊》,在中央苏区史、客家文化、脐橙工程技术、血吸虫病防治新技术、稀土镁合金功能材料等研究领域形成了显著特色,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校大力推动开放办学,与10余个国家的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西非设立了我国首个孔子学院——塞拉利昂大学孔子学院,举办了江西省首个教育部音乐学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连续两年受国家汉办委派赴国外开展中国文化巡演活动。
近年来,学校连续9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年11月,学校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校党委书记孙弘安同志作为受奖代表在京接受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
目前,全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争创博士授予单位为总抓手,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和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创一流、进位赶超,为建设区域领先、省内前列、全国同类院校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奋发努力。
二、招生计划
1.艺术类专业全国总计划
年艺术类专业全国总计划如下表:
注:(1)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标注*的专业属师范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分省校考计划
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校考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湖南省
山东省
合计
音乐学*
20
20
舞蹈学*
12
12
表演(体育表演)
26
28
54
合计
26
60
86
说明:
(1)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非校考专业承认该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三、校考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内容、计分办法:
四、校考考点和报名考试时间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地点及时间: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乐学
舞蹈学
表演
(体育表演)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1月28日
至
2月3日
(网报)
2月7日
山东
济南市招生办
1月31日
至
2月22日
(网报)
2月26-27日
2月26-27日
2月26-27日
注:最终以各省考试院、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办学层次
公办省属本科高校。
六、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综合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非校考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在出档生源中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综合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0元/学年,在俄方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奔萨大学海外学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元/学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八、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终以相关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凡考生所在省组织了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均要求考生参加该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3.凡是符合考点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6.考生可通过赣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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