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敦

自由的流亡者引言年精神有声

发布时间:2020/6/26 19:19: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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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流亡者——永失美国与大英帝国的东山再起》引言: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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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文笔和布局都是一流。译者的序和作者的《引言:年精神》概括且精彩,录出来分享给大家。这本书记录了美国革命中英国效忠派的斗争与全球大流散。这种对“失败者”的书写很少见,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者还从中挖局出了丰富的全球史的意义。

摘自网络,仅供学习

引言:年精神

美国独立战争有着对立的两方——但年11月25日的那个午后,乔治·华盛顿将军骑着一匹灰色骏马进入纽约城时,只有一方出现在世人面前。在华盛顿的身边,纽约总督快马加鞭,两侧还有驺从卫队护驾。发福的将军亨利·诺克斯(HenryKnox)紧随其后,他的身后是八排大陆军军官,浩浩荡荡地行进在鲍厄里(Bowery)街上。市民排成很长的一列列队伍尾随着他们,有人骑马,有人步行,帽子上都戴着黑白帽章和月桂树枝。[1]数千人挤入街道,观看这事先排练的游行队伍朝曼哈顿南端的巴特里(Battery)行进。自年以来,整整七年的战争与和谈期间,纽约一直被英军占领。今天,英国人终于要走了。下午一时,随着一声炮响,最后一批英军部队离开了哨所。他们朝码头行进,爬上大划艇,划向等在海港的运兵船。英国人占领美国的时代正式宣告结束了。[2]

乔治·华盛顿在纽约的胜利出场无异于美国革命获胜一方的凯旋阅兵。整整一周,爱国者们大摆筵席,点燃篝火,张灯结彩地庆祝英军撤离,还举行了北美地区有史以来最盛大的烟花表演。[3]在弗朗萨斯客栈(Fraunces’sTavern),华盛顿和他的朋友们觥筹交错、把酒言欢,直至深夜。为美利坚合众国干杯!为美国的欧洲盟友法国和西班牙干杯!为美国那些“为了我们的自由而牺牲的英雄”干杯!“愿美国成为地球上每一位受迫害者的避难天堂!”[4]几天后,一份报纸刊登了一则逸事,说有位英国军官到海岸边走了一遭。这位军官本来坚信权力交接之后的纽约此时已被骚乱弄得焦头烂额,却惊奇地发现“城中的一切井然有序,没有暴民,没有暴动,没有骚乱”。“这些美国人啊,”他惊叹道,“真是一群奇人,他们知道如何自治,别人谁也治不了他们。”[5]一代又一代纽约人在11月25日这天纪念“撤离日”,这一周年纪念日后来被并入了感恩节,那是美国人在11月份庆祝国民团结的更为恒久和不朽的节日。[6]

但是如果有人不想让英国人离开呢?当天,在喜气洋洋的纽约民众中间,还夹杂着一些不那么开心的面孔。[7]对于效忠派,也就是在独立战争期间支持英国的殖民者而言,英军的撤离令他们愁肠百转,而不是兴高采烈。战争期间,数万效忠派曾为了安全搬进了纽约和英军占领的其他城市。英国人的撤离,把未来该何去何从的紧迫问题摆在了他们眼前。在新独立的美国,他们还能指望什么待遇呢?他们会被投入监狱吗?会遭到袭击吗?还能保有自己的财产或保住饭碗吗?由于对自己的生命、自由乃至在美国能否幸福充满疑虑,6万效忠派决定跟随英国人,到大英帝国的其他地方去碰碰运气。他们还带走了逾个黑奴,这样一来,外流总人数就达到了人,相当于当时美国人口的2.5%。[8]

他们北上来到加拿大,乘船前往英国,远行至巴哈马群岛和西印度群岛;有些人甚至到了更远的非洲和印度。但不管他们去向何方,这流放之旅终究是一段未知的征程。美国有难民们挚爱的亲友,他们的事业和土地、他们的家园和自幼于此长大的街道,他们曾经赖以为生的一切,全都要忍痛抛舍。在他们看来,美国与其说是“受迫害者的避难天堂”,不如说是虎视眈眈的迫害者。只有大英帝国才会为他们提供避难所、土地、紧急救助和财务激励,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撤离日对效忠派难民并不是一切的终结,而是崭新的开始,会把他们带向一个新世界,纵然前途未卜,却充满活力。

*

举例而言,雅各布·贝利就生动地记述了导致他逃离革命中的美国的原因。贝利在马萨诸塞出生和长大,自年便作为一名英国圣公会(英国国教)传教士,在缅因的波纳尔伯勒(Pownalborough)边境地区传教。他在当时地处偏远的荒野传教之时,他的哈佛同班同学约翰·亚当斯(JohnAdams)在波士顿高声表达了各殖民地对英国的不满,成为独立事业强有力的倡导者。然而贝利曾宣誓对国王也就是他的教会元首效忠,他认为誓言是神圣的,因而在他看来,如果公开放弃对国王效忠,既是叛国,也是渎圣。随着加入反叛一方的压力日增,贝利勉强保持着自己的忠诚。当他拒绝为殖民地议会宣布的一个特殊感恩日赋予荣耀时,波纳尔伯勒的爱国者们威胁要在教会门前竖起一根自由之杆,如果他不为节日祈福,就在那里鞭打他。[9]另一个吓人的凶兆是他发现自己有七只羊被宰杀了,还有一头“漂亮的小母牛”在他的牧场上遭到枪杀。[10]到年,这位牧师已经“遭到愤怒暴民的两次袭击——四度被拖到冷漠无情的委员会前问话……三度被从家中驱赶出去……两次遭枪杀未遂”。他为逃避被捕而在乡野间流浪,其间他年轻的妻子和孩子们只好忍饥挨饿,“接连几天都没有东西吃”。在贝利看来,爱国者们明摆着就是迫害者,是“一群乖戾粗野之人,他们手握权柄、心怀怨毒,只要看见任何人与大不列颠有关或对它有所依恋,便张牙舞爪山呼海啸,恨不得扒其皮、噬其血、食其肉”。[11]

贝利当然颇有点儿语言天分,擅长耸人听闻。然而他夸张的描写也的确表达了他对家人安全发自内心的担忧。他仍然不愿意公开背叛国王,也同样不愿意因为拒绝这么做而身陷囹圄,眼前似乎只剩下一个选择了,哪怕它乏善可陈。年6月的一天,天光未亮,贝利一家人便面色严峻地“开始为我们的放逐准备行装了”。他们穿着仅存的各色七零八落的残破衣服,收拾起被褥和“我们所剩无几的一点儿值钱东西”,走向一条船,它将载着他们驶向最近的英属避难所新斯科舍。虽然遭受了种种磨难,离开故土仍然让雅各布和萨莉·贝利难抑“心中的悲苦”。两周后当他们驶入哈利法克斯港,看到“不列颠的旗帜飘扬”[12]时,忍不住大松一口气。贝利感谢上帝“引导我和家人安然无恙地撤退到这自由与安全之所,从此远离暴政之癫狂,压迫之凶残”。他们总算来到大英帝国的领地,总算安全了。但贝利一家人落脚“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不名一文、衣食无着、连个住处也没有,更别说家什了”,未来如何,只能听天由命。[13]

本书将追随雅各布·贝利这类从革命的美国出走的难民的足迹,呈上首部效忠派大流散的全球史。虽然已有历史学家探讨过效忠派在殖民地内部的经历(特别是像贝利这样长于表达之人的思想意识),却从未有人充分描述过效忠派在美国革命期间和之后散居世界各处的历史。[14]这些难民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离开美国?答案五花八门,盖因他们千差万别。人们往往有这样的成见,认为效忠派是一小撮保守派精英:有产业、有文化,是英国圣公会教徒,与英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属性被囊括在一个贬义的标签“托利”中,这也是英国保守党的绰号。[15]事实上,历史学家估计,美国殖民者中始终效忠国王的人数在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之间。[16]效忠思想广泛地存在于早期美国的整个社会、地理、种族和民族谱系中,跟他们那些爱国同胞相比,这些人的“美国性”一点儿也不弱。保守派既包括刚来不久的移民,也包括五月花号登陆者的后代。他们可能是王室公职人员,也可能是面包师、木匠、裁缝和印刷商。他们中既有英国圣公会牧师,也有卫理公会和贵格会教徒,既有见多识广的波士顿人,也有卡罗来纳偏僻乡村的农民。

最重要的是,并非所有的效忠派都是白人。革命为十三殖民地的50万黑奴提供了一个异常动人的机遇,英国军官提出,同意参战的奴隶即可获得自由身。2万名奴隶把握住这一承诺,从而使独立战争成为美国内战之前最大规模的北美奴隶解放运动。革命同样为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提供了一个难以推却的选择。经历了对土地如饥似渴的几代殖民者的入侵和蚕食,好几个印第安部族,特别是北方的莫霍克人和南方的克里克人,选择与大英帝国结盟。迄今为止,效忠派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经历一般都被割裂为互不相关的历史叙事,他们之间当然有着重要差异,[17]然而随着英国的战败,不同背景的效忠派面临着同样的两难抉择——是去是留,且所有这些人都被算入了革命的难民。他们的故事是相似的,在很多重要方面也相互纠缠、难解难分,因而本书将把他们视为一个整体来书写。

关于效忠派难民,或许最令人吃惊的一个真相是在他们的决策中,意识形态所起的作用大相径庭。他们虽然都对国王效忠,对帝国尽责,但除此之外,他们的具体信仰却有着极大差异。其中有些人,像贝利这样的,陈明了自己所持立场背后的复杂的思想原因。但其他人持效忠立场只是因为个人希望维持现有秩序,觉得最好还是跟着那个熟悉的魔鬼。此外还有一种实用主义观点广泛存在,即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战略上,殖民地作为大英帝国的一分子都要更有前途。[18]效忠派观点的广度和深度直指这次冲突的一个基本特点,一直以来,它都被大而化之的“革命”一词掩盖了。这明摆着是一场内战——通常被当代人描述为大西洋两岸双方之间的一场内战。[19]这是越南战争之前美国人参战时间最长的一场战争,也是~年美国内战之前最为血腥的一场战争,它导致族群分化、友人反目、家人决裂——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与他唯一的儿子、效忠派威廉之间的故事。再现美国独立战争的偶然性、高压性和极端暴力就能解释为什么那么多效忠派会选择出走,像雅各布·贝利一样,他们远离故土是因为忠于原则,也是因为害怕骚扰。同样,私利也是与核心信仰一样强有力的激励因素,逃跑的奴隶和英国的印第安人同盟的例子或许最能说明这一问题。

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因素,导致本书中的每个人都作出了同一个决定命运的选择:离开革命的美国。[20]本书着笔探讨了他们在那以后的命运。在逃离美国的名效忠派中,大约有个白人和个获得自由的黑人到了英国,而在那里,他们往往只是陌生国度里的陌生人。绝大多数难民接受了免费土地、物品和供给等激励,奔向其他英属殖民地。一半以上移居到了北方的英属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和魁北克等省,促成了这些一度由法国人明显占优的区域转变成如今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加拿大。[21]还有约个移民,特别是来自美国南方的移民,前往牙买加和巴哈马群岛,还带去了个黑奴中的绝大多数。有些人去了更远的远方。东印度公司雇佣军中不久便会零星出现美国出生的军官,包括臭名昭著的叛徒贝内迪克特·阿诺德(BenedictArnold)的两个儿子。少数不走运的人最终被送往澳大利亚植物湾(BotanyBay),成为那里最早一批囚犯。其中最惊人的移民过程,或许当属在英国废奴主义者的资助下,近个黑人效忠派迁往非洲,在塞拉利昂建立了弗里敦乌托邦聚居地。简言之,效忠派的足迹遍及大英帝国的各个角落。经过还算天下太平的十年,效忠派大流散的路线图看上去已经与大英帝国的地图相差无几了。

好几项研究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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